市委組織部近期下發了《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員佩戴黨員徽章相關事宜的通知》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要求黨員在下列情況應該佩戴黨徽:一是參加黨的重大會議、入黨宣誓、重溫入黨誓詞、志愿服務、支部活動等黨的活動。二是窗口單位和服務行業黨員工作期間。三是黨組織認為應當佩戴的其他情況。
黨員徽章應佩戴在左胸中間位置。
黨員徽章的樣式為:正面上方為中國共產黨黨旗圖案,下方為圖形圖案,印有“為人民服務”字樣;徽章尺寸為24x22.5x2mm;材質為鋅掛鍍仿金(見附件)。
各二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,對今后新購買、佩戴黨員徽章做出明確要求,積極穩妥地引導黨員佩戴黨員徽章。全市黨員要用實際行動體現佩戴黨員徽章的莊重性,嚴格規范自己的言行,切實維護黨員形象。
附件:黨員徽章圖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