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進一步規范使用黨旗黨徽的通知
各區委組織部、各系統組織部門:
中國共產黨的黨旗黨徽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征和標志,維護黨旗黨徽的嚴肅性是各級黨組織和每個黨員應盡的職責和義務。有關黨旗黨徽的制作和使用問題,中央辦公廳、中央組織部曾多次下發文件,提出明確要求。最近,發現有的地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,存在違規使用黨旗黨徽的問題,北京作為首善之區,要著力避免出現此類問題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規定》(中辦發〔1996〕25號),現就進一步規范黨旗黨徽使用通知如下:
一、使用黨旗黨徽及其圖案,應當嚴肅、莊重。黨旗使用范圍主要是召開黨的基層代表大會、黨員宣誓儀式;黨內舉行重大慶祝、紀念活動,開展主題黨日活動;黨委、紀委等會議室。沒有特殊需要,社區出入登記點、村口排查卡哨、高速公路檢查站等一般不懸掛黨旗,不得為拍照而隨意使用黨旗。懸掛黨旗時,應當置于顯著位置,與周邊環境和諧,嚴防出現懸掛不當、弄錯方向等問題。
二、中國共產黨的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,黨徽為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。不得使用破損、污損、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規定的黨旗黨徽。黨旗黨徽上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或圖案,比如不得添加“XX黨員服務隊”“XX臨時黨支部”等字樣。
三、應根據使用場合選擇通用規格的黨旗尺寸,保持規范協調。在特定場所需要使用非通用規格黨旗的,應報各區委組織部、各系統組織部門批準。黨旗的通用規格有下列五種:
(一)長288厘米,寬192厘米;
(二)長240厘米,寬160厘米;
(三)長192厘米,寬128厘米;
(四)長144厘米,寬96厘米;
(五)長96厘米,寬64厘米。
四、要加強對基層規范使用黨旗黨徽工作的指導,督促各級黨組織進一步提高對使用黨旗黨徽知識的掌握,增強規范使用黨旗黨徽的自覺性,發現不規范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。